保全财产申请书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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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财产申请书多篇

保全财产申请书篇1

申请人:杨xx,女,汉族,1978年04月6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xx镇xx路xx号xx栋2单元3楼2号,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xxxx,手机:139872xxxxx。

被申请人:李xx,男,白族,1975年09月7日生,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x,手机:139872xxxxx。

请求事项: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查询及保全:

1、定期存单:账户39500xxxxxxxxxx,存款500000.00

(五十万),建行大理南诏分行开户,20xx.6.3存入;

2、活期账户:建行大理xx分行开户,存款不详,

卡号6227xxxxxxxxxx,账号39500xxxxxxx;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已向贵院提起诉讼,现因家庭共同存款控制在被申请人的上述两个账户内,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特向贵院申请保全。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家庭共有的房产一套。坐落于大理市xx路xx号,房屋所有权证号20xxxxxxx,建筑面积105.32平方米,市场价值在60万左右。

特此申请。

此致

****人民法院

保全财产申请书篇2

申请人:_____,男、_____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个体,住址: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男、_____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个体,住址: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女、_____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个体,住址: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请求事项:申请裁定查封、扣押被申请人以下价值__________元房屋、土地使用权:

1、位于__________,面积_____㎡,商业房,房产证号:__________。

2、位于__________面积_____㎡,商业房,房产证号:__________。

事实及理由: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申请人借贷_____万元,承诺借期_____个月,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到期后,被申请人未能按期偿还,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再次向原告借贷_____万元,承诺借款_____个月,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截止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申请人尚欠申请人本息合计__________元,经多次催要仍不能还款,为此,申请人拟诉至贵院。

因被申请人经济状况恶化,有转移、隐匿财产的可能且情况紧急,为确保申请人诉讼请求得以实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提起诉前保全。望予以准许。

申请人愿为上述保全提供相应财产担保。

__________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全财产申请书篇3

异议人:xx,男,汉族,个体工商户。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异议人就昆明市人民法院在受理信用社诉ddd贷款纠纷一案中,查封扣押了车牌号为:12345的本田小车一辆提出异议如下:

异议请求:

请求法院解除对12345的本田车的保全,将车返还异议人。并责令保全申请人承担异议人由此给异议人所造成的5000元损失。

请求理由:

法院于二〇〇四年十月十二日扣押的12345的本田小车的产权属异议人所有,该案中原、被告相互勾结图谋非法占有异议人的车,应当解除扣押归还异议人。其理由:

1.从事实上看:12345的车在昆明市车管所登记的户主名为ddd,这是事实。但该车是ds(四川宜宾江安县人)于二000年八月购买,ds是购买该车的实际车主,因为采用的是按揭方式,而ds因不是昆明市本地人,无法以自己的名义获得银行按揭,所以ds和ddd协商,ds所购车借ddd的名义向东风信用社进行按揭贷款。该车以ddd的.名义按揭后,车一直由ds控制使用。在ds购买使用近三年后的20xx年三月,实际车主ds经与异议人协商后,达成 ds将该车以25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异议人的协议,异议人在支付了车款后取得该车。因此该车的所有权从20xx年三月三日起归异议人所有,现异议人已实际控制使用该车有一年半。该车按异议人与ds的购车协议,本应当在二00三年八月前过户到异议人名下,因ds的违约未能及时为异议人过户,直到今年即二 00四年八月,ds以要为异议人去昆明办理过户手续为由相诱,叫异议人将车开去昆明过户,结果ds指使人采用暴力抢劫了异议人所有的12345号,在异议人报警后,西山区东风信用社也向昆明西山区公安局谎报ddd贷款诈骗,后经公安局对西山区东风信用社的报案审查后认为不成立,公安局撤了案。但是东风信用社即通过贵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扣押了异议人的车。我们有理由怀疑是原告和被告恶意串通,图谋非法占有异议人的车,该车的所有权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2.从法律上看: 12345车也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根据公安部给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的《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的问题的复函》(20xx)98号:“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因此,公安机关登记的车主,不宜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和公安部给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回复的《关于机动车财产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是准予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因此,将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间作为机动车财产转移的时间没有法律依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机动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责任。”而且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从法律上来讲,12345车的所有权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异议人的所有的12345号车,虽然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户主是ddd,但不能因此认定其就是实际的车主;异议人与ds于二00三年三月三订立购车协议后,即将该车交付异议人使用至今。即12345号车的所有权在一年半前就已经归异议人所有。因此,法院现在采取保全措施扣押的 12345号,是属于案外人即异议人的财产,应当予以解除扣押,并责令财产保全申请人赔偿异议人因此所受的5000元的损失。

此呈

昆明市人民法院

保全财产申请书篇4

申请人: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总经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 联系方式:xxxx

被申请人: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经理 地址:xxxx 联系方式:xxxx

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20xx年x月x日下发了xxxx号民事裁决书,该裁定书裁定将申请人银行存款xxx万元予以冻结,现申请人对上述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请求贵院依法撤销xxx号民事裁决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采购合同》第十一条中明确约定:“合同争议管辖的法院为申请人所在地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享有本案的管辖权,即只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才有权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贵院的此种做法是不当的,没有事实依据的,违反了法律的意思自治原则。

综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向贵院申请复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xx号民事裁决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保全财产申请书篇5

原告(申请人):xxxx公司,住所地:xxx市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该公司xxx。电话:xxxx

被告(被申请人):xxxxx公司,住所地:xxx市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xx。电话:xxxxx

案由:xxxxx纠纷

请求事项:

请求对xxx所有的xxx财产进行财产保全。【写明保全财产的范围(必须明确权属:名称或牌号、型号;数量;价值;现下落等)及措施】

事实与理由:

原告(申请人)xxx公司与被告(被申请人)xxx公司xxxx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已向贵院提起诉讼,为防止今后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特申请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即查封被告名下的财产(或冻结银行账户元;或扣押被告名下的财产)。

对上述请求,愿进行担保(保证金或信用担保函),并愿意赔偿因保全错误给被告造成的经济损失。

保全线索

如申请查封银行账户,则需注明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及地址等;如申请扣押车辆等动产,则需注明申请扣押财产的名称、所有权人、价值、现登记部门等信息;如申请查封不动产等财产,则需注明不动产所有权人、不动产具体地址、不动产所有权证号等信息。

此致

注:本申请书默认格式为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如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身份情况应按括号内形式书写。

保全财产申请书篇6

申请人:长沙市岳麓区**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刘**。地址:长沙市岳麓区*8路**号。电话:0731-823*****

委托代理人:胡春才,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长沙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厉**。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路。电话:138*******8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保全事项,即依法解除对被申请人以下财产的财产保全:

1、**中路**小区写字楼价值人民币肆佰陆拾肆万肆仟元(¥4644,000.00)的房产。

2、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帐号:430……………。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标的额为人民币肆佰陆拾肆万肆仟元(¥4644,000.00)〕贵院开庭审理后,于20xx年7月13日作出了民事判决【(20xx)岳民初字第010**号】。

判决书下达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20xx年10月8日,被申请人已经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将借款本金归还给了申请人,并支付了相关利息。据此,特申请贵院解除对被申请人上述二项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谢谢。

此致

敬礼!

保全财产申请书篇7

申请人,x,x族,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身份证号码:xx

被请人,x,x族,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身份证号码:xx

请求事项:

请求查封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300000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为使本案在审结后能得到顺利执行,以切实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特提出申请,请求查封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300000的财产。

申请人提供的被申请人可供查封的财产线索为:位于东莞市凤岗镇的某某路某某号房屋。

xx市xx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