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检查局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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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财政监督检查局在市财政局的指导和区财政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聚焦财政资金合规高效使用,充分发挥职能,严格履职尽责,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财政监督检查局年度工作总结

一、 加强党建,注重学习,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一是将党建工作与制定年度计划、布置重点检查项目等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两手抓、两促进,与时俱进,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建立支部群聚焦时政热点,学习、传播、探讨党建和业务知识,突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构建“互联网+党建”与“互联网+工作”相结合的新模式。二是加强对党章和十九大报告、特别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落实。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增强党性修养,树立宗旨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加强法律法规特别是各项财政方针政策和财政法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增强驾驭工作的能力,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高效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配合市局完成了对2017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专项核查工作。二是成立2个检查组,深入各乡镇,对2018年扶贫资金项目开展督导检查2次,会同办公室印发财政工作信息2期,向各乡镇通报了检查结果。三是开展乡镇财政建设情况督导调研活动,结合实地调研情况,撰写了调研报告上报市局并被采用,为上级财政部门了解基层财政实情、制定决策提供了坚实依据。四是对2016年至2018年度到户增收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对8个乡镇87家企业的检查发现,部分乡镇存在分红不及时、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根据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乡镇下达了整改意见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通过检查,有效的提升了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水平,确保了资金的使用效益。此次检查工作形成的财政信息被省财政厅采用,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五是从8月17日开始到9月21日结束,在全区开展违规公务接待和滥发奖金补贴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25个一级单位,发现13个单位存在同城公务接待等问题,涉及金额4.5万元。根据检查结果,向相关单位下发了征求意见函和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单位整改到位。六是配合市局完成了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本年预决算公开检查发现有19个区直部门和乡镇办存在部门决算公开不规范,根据市局反馈的检查结果,督促协调各业务科室对出现问题的预算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七是认真做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根据工作安排,今年确定了区环保局和民族宗教局为被检单位,我们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在《 日报》刊登了检查公共,向单位发放了检查通知,通过检查发现,在执行财务制度上还存在原始票据不合规、虚列支出、违规公务接待、预算科目设置不正确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单位会计业务能力还有待提升、单位领导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的意识还有待加强,通过检查对单位财务工作进一步规范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贯彻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同安排、同部署。二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禁止”及财政监督检查“六不准”,营造公正公平、风清气正的良好执法执纪氛围。三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会一体”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同志间相互理解、支持、配合和信任。四是坚持不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定期组织同志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报上级纪检部门“以案促改”文件精神,教育大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利观,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总之,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职能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各项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也还存在有财政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够,政策水平不高,业务能力有限;开拓创新、争创一流干劲不足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快改进和完善,促进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